为加强学生管理,优化教育教学活动,根据工作需要,现就2022年学工办助理及辅导员助理选拔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艺术学院研究生及本科生。
二、选拔标准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进取,遵守校纪校规,组织观念强,品德良好,作风正派,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热爱学习,具有较好的专业基础,学习成绩优良。本科生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原则上在班级前30%,所学课程无补考,无违纪记录,德育成绩良好以上。研究生不做要求。
3、热爱学校,热心学生工作;熟悉学院的规章制度,所学专业与管理班级相近,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乐观自信,有较强组织能力、管理能力、交流沟通与文字表达能力和团结协作的精神,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做事认真细致。
4、通过竞聘上岗,原则上优先从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团学干部、优秀干事、班级班委、优秀学生、优秀团员、经济困难学生中优先选拔产生。
三、岗位及名额设置
辅导员助理:2019级、2020级、2021级各1名,共3名;
学工办助理:2名。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
积极密切配合学工办辅导员工作,主动与辅导员沟通交流;定期参加辅导员助理会议,每周向辅导员汇报工作情况,遇到紧急特殊情况(学生心理异常、夜不归宿等),要求速报辅导员;深入学生寝室,掌握年级学生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心理问题、学习表现等。
五、选拔流程
1、自愿申报。申报者打印填写《学工办助理及辅导员年助理申报表》,于10月20日上午12点前将纸质版交至学工办201。
2、组织评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依据选拔要求,审核申报者材料,并于近期展开面试(无需PPT),申报者围绕工作要求与展望等开展5分钟以内陈述。
3、评选公示。评选过程将坚持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最终名单将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随时接受广大学生的监督。
4、受聘上岗。学院将召集全体助理开会,提出工作要求,颁发工作聘书,聘期一年。
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