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1-2022学年度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大一除外)
二、评定内容
1.学生年度综合素质测评
综合素质测评依据《三峡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修订)》(三峡大学【2020】8号)、《艺术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补充细则》文件精神(见附件),在学年总结鉴定的基础上进行。
2.学生年度奖学金评定
按照《三峡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奖励办法(修订)》(三峡大学【2020】9号)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评比。
奖学金评选分为:优秀学生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奖学金分配表见附件1)
三、具体工作安排
1.“学生年度综合素质测评” 工作安排
(1)9月20日至10月6日:由各学院根据工作安排,自主组织各年级、各班级完成学生年度综合素质测评。
2.“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
(1)10月7日至10月14日:学生填写《三峡大学特等奖学金推荐表》(附件2)及申报特等支撑材料,经过学院审核后,于10月13日下午5时前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表与支撑材料报学生处本科生教育管理科(行政楼115室)。经过校学生评优领导小组评审,产生获奖名单。接学生处通知后,学院组织获奖学生进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完成网上“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申报,各年级辅导员完成审核、学工办主任完成审批,并提交名单,学生处进行网上公示。
(2)10月17日至10月26日:学院自主进行一、二、三等奖学金评选,并进行名单公示,公示结束后,组织获奖学生进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完成“一、二、三等奖学金”网上申报,各年级辅导员完成审核、学工办主任完成审批,并提交名单,学生处进行网上公示。
四、其它事项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
2.一、二、三等奖学金比例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主调配,但奖学金总金额不得超过分配给学院的总额度。
3.各项奖学金的获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三日。
4.所有评定工作结束后,10月27日下午5时前学院须向学生处本科生教育管理科提交《三峡大学学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
5.在各类奖学金评定完成后,报送学校学生评优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学校发文并表彰。
6.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学生对评比过程及结果如有疑问或意见,可以逐级向学院和校学生评优领导小组提出质疑。
附件:
1.三峡大学2020-2021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奖学金计划分配表
2.三峡大学特等奖学金申报表
3.三峡大学学生奖学金汇总表
4.艺术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补充细则
5.学院学生组织加分明细
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