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班级(不含研究生):
学院将开展2021—2022学年三峡大学求索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1—2022学年认定的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突发变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且在2021-2022学年未获得国家奖助学金资助。
二、求索助学金额度:2200元/人
三、评选要求
1、各年级参照《三峡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三峡大学〔2020〕13号))文件精神进行评审,各年级在评选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审条件,规范评审程序。
2、各年级在开展求索助学金评审前,加强宣传,确保政策深入人心。各班级在12月7日之前成立班级评议小组,由班长担任组长,组员有5-7名学生代表兼任(需是未申请学生参与,不含班长),邀请班主任参与评审会。
3、各班级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三峡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三峡大学〔2020〕13号),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各班级在评审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审条件,规范评审程序,同时各年级要组织专人对参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经班主任和各班委集体研究通过后上报。
4、各班评议小组、班主任须参与并指导本班的求索助学金评选工作,求索助学金评选工作严格实行“谁经办、谁负责”、“谁违规、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5、求索助学金评选工作全程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
四、评审程序
1、各班级组织受助学生填写相应项目的纸质申请表格(表样见附件1:《2021-2022学年求索助学金申请表》)。建档立卡学生、突发变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以及在2021-2022学年未获得国家奖助学金资助的学生,若本人自愿放弃的,各年级要进一步讲明资助政策,积极做好教育引导。
2、各年级对求索助学金实行民主评议,各班级要保存民主评议的详细书面记录,做到有据可查,民主评议要注意方式、方法,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参加评议的班委或班主任老师要掌握评议、评审、资金发放全过程情况。
3、各班完成评选,班内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至辅导员。
五、申请表格填写及网上填报要求:
由各班评议小组、班主任按照A、B、C类困难学生名单及建档立卡学生名单进行评选“求索助学金”名单,班级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各年级辅导员(12月8日前),学院12月8日予以公示。
各年级组织受助学生12月8日以前填写相应项目的求索助学金申请表(纸质材料)(表样见附件1)交各年级辅导员办公室,同时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学生首页进行“求索助学金”申报,辅导员完成审批(12月8日前)。
六、材料要求
请各年级在12月8日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到院系资助专干。
1.附件1:2021-2022学年求索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七、咨询及投诉方式
艺术学院学工办:0717-6397238 0717-6397615。
艺术学院学工办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