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北省高校辅导员专项奖励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鄂教思政〔2014〕8号)和《关于开展湖北省教育厅2021年辅导员专项奖励评比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评比,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等奖:王方方
二等奖:陈理业
三等奖:江宏强
公示时间11月23日-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评审小组办公室反映,07176397178。
艺术学院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