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峡大学“长江电力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精神,及《三峡大学2021年“长江电力奖(助)学金”评选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现将“长江电力奖(助)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条件
1. 长江电力奖学金:我院全日制普通在校品学兼优的本科生及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
2. 长江电力助学金:来自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型水电站所在库区,家庭经济困难,品德优良且入学成绩优异的2021级本科新生。
二、奖励或资助标准
本科生奖学金3000元/人;研究生奖学金5000元/人;助学金4000元/人。
三、评比办法
1. 本科生及研究生:根据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测评60%+答辩40%,具体见附件评分表),分别评选并推荐本学院中品学兼优的本科生及研究生。
2. 库区困难新生:根据下达的推荐名额及新生的家庭基本情况,评选并等额推荐本学院中来自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型水电站所在库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入学成绩优异的2021级本科新生。
四、名额分配
本科生奖学金:5人;研究生奖学金:1人;库区困难新生:1人。
五、申报要求
1.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申请“长江电力奖学金”: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二)诚实守信,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三)在校期间学习努力,勤于钻研,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年级前30%;
(四)勤俭节约,乐于助人,有很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五)身体健康,《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2.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申请“长江电力助学金”: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二)诚实守信,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三)生源地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型水电站所在库区,当年被学校界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新生;
(四)入学成绩优异,进校后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学校各项集体活动。
六、时间安排
1. 申请时间:10月25日-10月28日,学生填写《三峡大学 “长江电力奖学金”申请表》或《三峡大学 “长江电力助学金”申请表》,并附上公益志愿活动、体侧成绩等相关证明,在28日下午17:00前交给年级辅导员;
2. 10月29日17:30前,辅导员对申请学生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审核通过后的申请表报送至资助专干,学院官网公布长江电力奖学金答辩入围名单;
3. 答辩时间:11月2日-11月4日(待定);答辩地点:(待定);
4. 根据答辩结果确定“长江电力奖学金”最终名单,公示时间: 11月5日-11月8日;
5. 根据公示结果,相应本科生在11月8日17:30前进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学生首页完成长江电力奖(助)学金申报;
6. 11月9日12:00前本科各年级辅导员完成系统审批,研究生辅导员发送《2021年三峡大学“长江电力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至院系资助专干。
三峡大学艺术学院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