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艺术学院全体学生
各位同学:
大家好!
随着夏季到来,天气逐渐炎热,户外活动增多,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增强广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现将我院夏季期间学生安全的相关事项给同学们作如下提醒。
一、春游活动。各班级原则上不得组织学生集体春游。同学们自行外出须向同寝室其他同学告知去向、联系方式和返回时间,慎重选择出游地点和交通工具,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二、游泳活动。同学们要充分吸取学生擅自下河游泳溺水身亡的深刻教训,严禁学生到下牢溪、长江、运河等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场所游泳(游玩)。
三、住宿安全。同学们要主动学习宿舍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校外住宿学生要增强防范意识,注意水、电、气的使用安全及其它安全隐患,同时学院也将加大对私自校外租房居住学生的排查。
四、饮食卫生安全。夏季是各类病菌滋生蔓延、各种传染病高发季节,各班级应加强对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同学们应自觉到有安全保障的学生食堂就餐,不要到校内及周边“三无”餐馆就餐,以防食物中毒或引发传染性疾病。
五、道路交通安全。大学路交通复杂,同学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安全意识,无论是在校内还是校外都不要骑行或乘坐摩托车和其他没有安全保障的交通工具。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一停、二看、三通过”,不要看书、玩手机,主动避让车辆,确保出行安全。
六、外出兼职安全。同学们在外从事兼职,应充分了解兼职单位的相关情况,选择正规单位,并在辅导员处做好登记。在兼职过程中自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升个人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注意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
七、特殊学生的关心。同学们要加强对贫困生、心理疾患、情感困惑、身体疾病、就业困难、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学生的关心和关注,加强交流与关爱,对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辅导员和班主任。要关注学生情绪变化,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潜在的不安全因素,避免不良事件的发生。特别要提醒身体有疾患的同学不要参与剧烈体育活动,提高自我安全防护能力。
艺术学院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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