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院研究生教育发展、学科建设发展以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围绕突出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和任职能力,提高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导师遴选工作中自主权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对导师进行管理,根据《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上岗资格审核管理办法》(三峡大研〔2019〕27号),特制定本办法。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导师是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重要因素,导师的遴选应有利于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有利于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有利于发展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
第二条 导师岗位按需设置,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师资队伍情况、年度招生计划,实行新增导师遴选和导师上岗资格审核制度。
第三条 导师遴选审核及上岗资格审核实行学位评定委员会一级审核制。遴选及上岗资格审核工作应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条 导师遴选和上岗资格审核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由各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启动。遴选通过名单,需在下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上进行通报后下文。
第二章 导师工作职责
第五条 导师工作职责:
一、秉持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做到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认真履行上级部门及学校关于师德师风和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认真学习并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掌握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有关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和培养单位有关研究生工作的决定和安排。
三、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和科研水平,持续进行前沿性研究,指导研究生做出创新性成果。
四、承担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工作;承担研究生相应教学任务;参与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指导研究生按培养计划认真完成学业;协助培养单位完成研究生的中期考核等工作;指导研究生选题和制定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对学位论文形成过程的各个环节加强指导,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
五、承担所在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建设和发展相关工作。
第三章 导师遴选条件
第六条 基本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践行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
二、坚持立德树人,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高尚,爱岗敬业,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三、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教学水平,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能力,能讲授1门研究生的课程,保证能有充足时间指导研究生。
四、具有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以及获得硕士学位的教师。
第七条 科研条件
教授、副教授近三年以来,在项目和学术成果上应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中的任意1项:
一、近三年纵横向项目经费达到10万,且个人科研账户金额至少有0.5万元。
二、近三年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一篇或作品一幅。
三、符合学校职能部门认可的省部级及以上的创作类成果。
第八条 校外人员遴选我院导师按学校基本条件执行。
第四章 导师遴选程序
第九条 导师遴选工作程序
一、个人提出申请
申请导师资格者,向一级学科硕士点、专业学位硕士点所在的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该表由学院提供),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申请人若同时向两个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报的,需如实说明。
二、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推荐
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遴选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委员会严格审核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并投票表决,参加表决的委员人数须达到全体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表决同意票数达到或超过投票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且达到全体委员的半数及以上的申请者视为通过。
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将推荐名单报送校学位办。
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报及发文
推荐的导师名单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上进行通报,会后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
第五章 导师上岗资格审核
第九条 导师上岗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下一年度可支持培养研究生的导师科研经费至少0.5万元以上。
二、本年度指导过拟申报相关专业学生毕业论文或学科竞赛。
第十条 导师上岗资格审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
具有导师资格的教师向艺术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资格审核表》。
二、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各学科、专业当年的招生数量,确定当年可上岗的导师岗位数量,依据对导师的年度资格审查结果,择优聘任。每位导师每年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人,具体每个导师招生限额由学院进行确定。
三、公示及下文
可上岗的导师名单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学院进行发文公布,并将该名单报校学位办备案。
第十一条 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取消的情形
一、《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上岗资格审核管理办法》(三峡大研〔2019〕27号)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二、因项目而获得导师资格,该项目被撤销的。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说明
一、申请作为导师上岗条件的项目与成果应与所申请的学位点专业相关。
二、项目经费数额须为到账经费。
三、因年龄原因(以退休时间为准),指导不满一届者不再申请上岗。
第六章 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校外导师原则上不能独立指导研究生,需与校内导师联合指导研究生。
第十四条 导师因出国、进修等原因长时间离校的,学院需落实导师团队或其他导师代其履行导师职责。导师退休、调离学校时,学院应按学校相关规定做好导师变更工作,并办理变更手续。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之处,按照《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上岗资格审核管理办法》(三峡大研〔2019〕27号)的规定执行。
附件1:艺术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表
附件2:艺术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上岗资格审核表
艺术学院
二○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1: 艺术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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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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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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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及定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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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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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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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毕业学校、专业及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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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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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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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报 专业学位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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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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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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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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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任现职来近三年科研情况统计 |
汇 总 |
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_____篇,其中核心及以上___篇。出版学术著作(含译著)____部。 |
完成技术成果_____项,其中:鉴定成果_____项,专利______项。编写出版教材______部。 |
科研获奖成果共_______项,其中:国家级_____项,部(省)级______项,市(厅)级_______项。 |
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共_____项,其中国家级_____项,省(部)级_____项,市(厅)级_____项,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 ______项。 |
主持项目科研经费总计______万元,年均经费______万元;参与项目科研经费总计______万元,年均经费______万元。 |
在公开期刊上发表的创作类作品_______幅,公开出版作品______件,参加展演或比赛_______次,作品被收藏或播放_______次。 |
任现职来近三年发表论文等情况(包括论文、专著、鉴定与获奖项目、专利、创作与实践类成果等) |
成果名称 |
刊物名称、卷号和期号;出版单位;主持鉴定单位;授奖部门及等级、专利授权号等。 |
发表时间 |
署名次序 |
期刊级别或成果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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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职来近三年主持(承担)或参与科研项目情况(限填5项)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批准部门 |
项目类别 |
经费 (万元) |
起讫时间 |
署名 次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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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情况(近4年)以及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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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为主要完成者在本专业学位领域的科技开发、专业实践中做出较大成绩,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提交有效支撑材料,没有则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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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与科研办公室审核意见:
学科与科研办公室(签字): 年 月 日 |
本科教学中心审核意见:
本科教学中心(签字): 年 月 日 |
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意见:
主席(签章): 年 月 日 |
备注:
本表字体为宋体5号字,申请人填写完后,用A4纸双面打印,不得另加附页,交
学科与科研中心(Y-1305)
。
附件2: 艺术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上岗资格审核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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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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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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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及定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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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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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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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毕业学校、专业及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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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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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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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报 专业学位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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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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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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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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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任现职来近三年科研情况统计 |
汇 总 |
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_____篇,其中核心及以上___篇。出版学术著作(含译著)____部。 |
完成技术成果_____项,其中:鉴定成果_____项,专利______项。编写出版教材______部。 |
科研获奖成果共______项,其中:国家级_____项,部(省)级______项,市(厅)级_______项。 |
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共_____项,其中国家级_____项,省(部)级_____项,市(厅)级_____项,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 ______项。 |
主持项目科研经费总计______万元,年均经费______万元;参与项目科研经费总计______万元,年均经费______万元。 |
在公开期刊上发表的创作类作品______幅,公开出版作品______件,参加展演或比赛_______次,作品被收藏或播放______次。 |
任现职来近三年发表论文等情况(包括论文、专著、鉴定与获奖项目、专利、创作与实践类成果等) |
成果名称 |
刊物名称、卷号和期号;出版单位;主持鉴定单位;授奖部门及等级、专利授权号等。 |
发表时间 |
署名次序 |
期刊级别或成果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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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职来近三年主持(承担)或参与科研项目情况(限填5项)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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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经费 (万元) |
起讫时间 |
署名 次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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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情况(近4年)以及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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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为主要完成者在本专业学位领域的科技开发、专业实践中做出较大成绩,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提交有效支撑材料,没有则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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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与科研办公室审核意见:
学科与科研办公室(签字): 年 月 日 |
本科教学中心审核意见:
本科教学中心(签字): 年 月 日 |
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意见:
主席(签章): 年 月 日 |
备注:
本表字体为宋体5号字,申请人填写完后,用A4纸双面打印,不得另加附页,交
学科与科研中心(Y-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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