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三峡大学关于本科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改革的指导性意见》(三峡大教〔2023〕28号)要求,院级督导负责常规性的“三期”检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校级督导采用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复查。请各学院于11月6日—11月13日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要求
1.检查考试试卷及归档情况
全面检查学院2023年秋季、2024年春季学期试卷。检查试卷命题、阅卷、成绩分析、试卷装订等各个环节是否规范,并查看平时成绩是否有明晰的痕迹和评分依据。填写“三峡大学考试试卷复查评估表”(附件1)。
2.检查教学研究活动计划及开展情况
检查2024年春季、2024年秋季学期各类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计划以及计划的执行情况记录,其中校级及以上课堂教学改革课程团队每学期集体备课不少于3次。填写“教研活动情况记录表”(附件2)。
3.检查学院学业预警制度落实情况
检查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学业预警制度落实情况。学院根据《三峡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三峡大学本科学业预警学生跟踪记录表》,填写“学业预警工作检查记录表”(附件3)。
4.检查学院持续改进工作落实情况
(1)学院对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反馈意见涉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学院对2024年春季学期评教人数未达到50%的问题,实施了哪些整改措施。
(3)学院为打通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监控“最后一公里”,持续加强学院本科教育教学督导,实施了哪些整改措施。
5.检查2024年秋季学期教授给本科生上课情况(仅带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实习、见习、社会调查等课程的视为未给本科生上课),报送未给本科生上课教授名单并说明未上课的原因。
二、检查方式及安排
1.期中教学检查是常规性检查,以学院自查为主。
2.学院可采取集中检查教学资料、随堂听课、召开师生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检查。
3.各学院于11月13日之前完成检查,将所有检查表及自查报告送交本科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办公室。其中,检查内容第4项须在报告中专项说明。
地点:W-5331;联系人:牛媛媛;联系电话:6393108
4.校级督导于11月14日—11月21日进行学生、教师座谈会,重点征求学生评教意见。并对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三、其他
对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的亮点、存在的问题,将通过专题《督导工作简报》进行反馈。
附件:
1.三峡大学考试试卷复查评估表
2.教研活动情况记录表
3.学业预警工作检查记录表
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