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推免工作要求,现将艺术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各专业的推免成绩排名前40%的学生排名名单(详见附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至9月9日公示结束。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教学办反映,过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6397148。
9月9日前,请符合推免申请条件的学生准备好相关奖励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待正式工作通知下发后,即收集材料并将登记表及有关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初审后及时送各有关部门审核。
教学办公室 202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