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级培养方案要求,经学生与导师协商提出申请,学院初审,再根据专业成绩及部分理论基础课程相关要求,经过综合考核后,现将2021级音乐类专业分流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8日至7月11日下午3点。公示期间,如学生对名单有异议,请于7月11日下午3点前向教学办公室Y-2313反映,过期不予受理。
教学办电话:0717-6397148
艺术学院教学办
2022年7月8日
音乐表演专业通过名单:
李蓝玲 曹鑫源 章昱婷
其他为音乐学专业,名单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