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设计学类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21版)》和《三峡大学艺术学院设计学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试行)》及教务处相关要求,学院开展2021级设计学类专业(工作室)分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专业(工作室)分流领导(工作)小组、监督小组,负责专业(工作室)分流领导及具体实施工作、纪律监督工作。
1、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田强
副组长:尹青
成员:谭惠 刘德志 王方方 黄桂昇 熊琴
秘书:李娟
2、监督小组
组长:李琳莉
成员:李新 王月兵
二、专业(工作室)分流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自由申请”的原则。
2、“遵循志愿、成绩优先”的原则。
三、专业(工作室)分流计划人数
结合社会需求与办学目标、师资力量、教学资源等办学条件确定专业(工作室)计划人数。
大类名称 |
专业及工作室名称 |
分流上限人数 |
设计类 |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
视觉传达设计工作室1 |
24 |
视觉传达设计工作室2 |
24 |
数字媒体艺术工作室 |
24 |
环境设计专业 |
室内设计工作室 |
24 |
景观设计工作室 |
24 |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1、学生学习《设计学类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21版)》和《三峡大学艺术学院设计学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试行)》,了解各专业及工作室相关情况。
2、4月14日,教学办根据教务系统数据,公布2021级设计学类学生第一学期综合成绩排名。
3、4月14日下午3点,地点:Y-2405教室,由设计系组织专业分流介绍,2021级设计学类全体学生参加,具体事宜由系部通知。
4、4月15日-18日,教学办根据教务系统数据,公布2021级设计学类学生第一学期综合成绩排名。学生填写《艺术学院大类专业(工作室)分流申请表》(附件1)后交各班班长,各班班长统计汇总本班学生填报的分流专业志愿。
5、4月18日上午12:00之前,各班班长将经学生本人签字后的《分流申请表》(纸质版)、《专业(工作室)分流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交学院教学办公室(Y-2313)李老师。
6、4月19日,教学办根据学生个人意愿汇总各专业(工作室)分流意向并审核学生的条件要求。
7、4月26日,学院领导(工作)小组审核确定各专业(工作室)学生名单并公示。
8、教学办将最终的分流结果报教务处。
9、专业(工作室)分流结果一经确定,学生将不能再调整,应按分流后的专业修读,否则会影响正常毕业。
10、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三峡大学艺术学院设计学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附件1:艺术学院设计学类专业(工作室)分流申请表
附件2:艺术学院设计学类专业(工作室)分流信息汇总表
附件3:《三峡大学艺术学院设计学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试行)》
艺术学院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