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峡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修订)》(三峡大学〔2020〕14号)、《关于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我院年级认定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民主评议和认定后、确定我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困难类别的初审结果。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10月14日至10月16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于10月16日17:00前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方老师,电话6397615。
艺术学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困难类别的公示.doc
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