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艺术学院第一届“十大学习标兵” 评选活动的通知
艺术学院全体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建设,挖掘学院广大学生和学生寝室中的学习楷模和先进集体,弘扬当代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的时代精神,充分发挥榜样的教育力量,教育引导学院学生自觉学习、勤于钻研、互帮互助,艺术学院决定开展2014年“十大学习标兵”评选活动。现就评选活动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艺术学院2011、2012、2013级全日制本科全体学生(含国交中法班)和学生寝室,可以学生个人申报或以学生寝室为单位申报。
二. 评选标准
1.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热爱学校。
2.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考试纪律,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旷课。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在本专业中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前茅或是在英语学习和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4.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利用自己的学习优势,主动帮助其他学生。
5.以寝室为单位的申报者,必须全面考察该寝室的学习风气以及寝室成员的学习表现和学习成绩。
三. 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分为自愿申报、组织评定、评选公示、表彰宣传四个步骤进行。
1. 自愿申报。本次评选活动按自愿原则申报,申报者填写评选申报表(分
为个人和集体两个版本),于12月8日前交年级辅导员。
2. 组织评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依据评选要求,审核申报者材料,通过
开会讨论,确定本次“十大学习标兵”人选(个人或寝室)。
3. 评选公示。评选过程将坚持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最终名单将通过
学院网站进行公示,随时接受广大学生的监督。
4. 表彰宣传。学院将对本次“学习标兵”进行表彰,并将“十大学习标兵”
优秀事迹通过宣传板形式在全院范围内展出。
艺术学院
2014年12月1日
艺术学院第一届“十大学习标兵”评选申报表(个人版)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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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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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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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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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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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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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语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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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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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分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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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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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获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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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申报表由申请人本人填写,请于2014年12月8日下午5点前交年级辅导员;
2.所获奖励均指大学期间,相关奖项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艺术学院第一届“十大学习标兵”评选申报表(集体版)
寝室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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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寝室成员
| 姓名
| 班级
| 政治面貌
| 英语过级
| 奖学金等级
| 专业排名
| 学分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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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寝室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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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所获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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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申报表由申请人本人填写,请于2014年12月8日下午5点前交年级辅导员;
2.所获奖励均指大学期间,相关奖项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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