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艺术学院关于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相关要求,经学生自愿报名,学院及相关部门审查,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议,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按照各专业推免指标人数的1.2倍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并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说明:因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教师教育)三个专业提交推免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学生数与推荐指标数相等,故按照1:1公示名单。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9月10日至9月12日下午5点。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提交教学办(Y-2313-1),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 6397148。
艺术学院本科教学中心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