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峡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三峡大教〔2022〕43号)、《三峡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三峡大教〔2024〕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教务处《关于开展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做好我院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 工作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着力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二、 组织领导
1.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 方 王 芸
副组长:尹 青 李琳莉 蒋 勇
工作职责:负责学院推荐工作的全程组织领导等工作。制定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和推荐名额分配方案;审定推免生名单。
2.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赵 方
副组长:尹 青 李琳莉 李晓艳 赵以保
成 员:付传利 周 铭 谭 惠 徐 华 朱 涛
张莎莎 熊 琴 陈理业 何浩奇
秘 书:李 娟
工作职责:负责推免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办。
3.成立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
专家组分为美术设计组和音乐舞蹈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成员不少于5人。专家组具体实施我院相关推免生成果的审核鉴定等工作。
4.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督查小组
组 长:蒋 勇
成 员:李 新 王月兵
工作职责:负责对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 推荐条件
按照《管理办法》(三峡大教〔2022〕43号)的要求执行;关于“所修课程(按标准学制正常学习应修课程计算,不含素质拓展课程)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在本专业前2%以内(含2%)的学生,且当年其所在专业有推免指标的,直接获得推免资格。”相关要求按《管理办法》(三峡大教〔2024〕2号)执行。
四、 推免生指标分配方案
1.分配办法:总体上按照各专业人数*当年推免比例(学校分配至学院指标数/学生总人数*100%)计算,四舍五入后取整数进行分配。
2.学校分配至我院普通推免生指标共19名。根据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和专业建设等实际情况,同时根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体现学业导向性,鼓励学生加强课程学习,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6届各专业推免生指标统筹分配如下:
2026届各专业推免生指标分配表
专业 | 人数 | 推免生指标 |
各专业推免生指标总数 | 其中:总指标内成绩排名2%以内(含2%)或排名第一名的学生 直接推免名额 |
音乐学 | 92 | 6 | 2 |
舞蹈学 | 40 | 2 | 1 |
视觉传达设计 | 69 | 4 | 1 |
环境设计 | 48 | 3 | 1 |
美术学 | 60 | 3 | 1 |
美术学(教师教育) | 26 | 1 | 1 |
合计 | 335 | 19 | 7 |
五、 工作程序与时间要求
1.学院按照学校相关文件与工作要求,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和推荐名额分配方案,在9月1日前报教务处备案后公布。
2.8月30日前,将各专业的推免成绩排名前40%的学生(不含延长学习期限学生)排名表从教务系统下载并核实无误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日,至9月3日公示结束。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学院按照要求进行调查处理。公示结束,学院统一于9月5日打印各专业排名前40%学生的推免成绩排名表交教务处,并打印学生的成绩单盖章备用。
3.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9月8日12:00前向学院申请,填写《三峡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有关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至教学办,逾期不予受理。
4.学院于9月9日前将学生提交的有关加分证明材料分类登记后,将登记表及有关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送各有关部门审核,审核部门认定后在登记表上签字、盖章。
5.学院依据《管理办法》规定的公示内容,按各专业推免指标人数的1.2倍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在9月10日17:00之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教务处汇总审核各推荐单位的推免生初选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9月16日17:00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4日。对有异议的学生,由各推荐单位于2个工作日内查明情况并以书面材料形式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六、 本通知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艺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