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综合训练组织管理工作,加强质量管理与过程监控,进一步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我校2020届毕业综合训练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院应成立2020届本科生毕业综合训练工作领导小组,从时间安排、条件保障、培优推优等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本科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的指导、督查和组织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二、各系部在毕业综合训练工作开始时,应召开教师、学生毕业综合训练宣传动员大会,强调毕业综合训练的重要性,认真讲解《三峡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三峡大教〔2017〕21号),组织学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附件3)、《关于做好2018年湖北省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的通知》(鄂科协发〔2018〕13号)(附件4),加强诚信教育,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
待选题结束后,各系部组织全体指导教师和学生签署“学术诚信承诺书”(附件5),承诺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同时书面承诺知晓所有学术不端行为造成的相关后果。
请各系部积极组织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并将相关活动方案及总结存档(包括活动图片、PPT等材料),并交至教学办。
三、各系部应做好毕业综合训练选题审核工作,注意课题的专业性、实践性、创新性,注意课题的科学性及工作量大小,避免选题过大等现象。鼓励各学院围绕“高素质、强能力、应用型”的人才培养目标,结合专业特点和社会需求,探索毕业综合训练工作形式和体裁的多样性。
各系部课题申报、学生选题均应在教务系统中完成。
四、为提高毕业综合训练的质量,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指导毕业综合训练老师的资格审查,要求高级职称的老师必须带本科生毕业综合训练,同时指导学生的数量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其中理工学科类:中级职称教师不多于4人,高级职称教师不多于8人;其他学科类:中级职称教师不多于5人,高级职称教师不多于10人。各类试验班学生应由校企双方导师共同指导,各学院要明确双方导师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五、指导教师应加强对选题、开题报告(含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包括将汉语译成外语)、论文撰写、修改、定稿、答辩等各个环节的毕业综合训练指导和检查工作,加强毕业综合训练的过程管理。毕业综合训练课题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进行到毕业综合训练总时间的三分之一以后不允许更换毕业综合训练选题。
六、每专业应选拔若干名本科学生举行示范性开题,鼓励系部开展毕业综合训练的中期答辩。
七、全面对毕业综合训练进行原创性检查,严格落实毕业答辩资格审查制度,探索论文盲审。原创性检查
“总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学生将不得答辩,拟推优的毕业综合训练“总文字复制比”不得高于25%。学校将抽查部分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盲审,逐步探索毕业设计(论文)盲审机制。
八、各系部在组织答辩时,鼓励邀请校外教师参加,试验班学生答辩必须有校外教师参与。对一次答辩不通过的学生,应按照指导教师要求修改后方能参加二次答辩。
各系部应认真学习实施《三峡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三峡大教〔2017〕21号),根据审核性评估、专业评估或认证工作的要求,完善与本专业学科相匹配的毕业综合训练管理实施细则,制订2020届本科毕业综合训练工作计划,并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将2020届本科毕业综合训练工作计划及各专业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工作联系人:李慧琼,联系电话:6397148。
附件:
1、《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http://www.moe.gov.cn/srcsite/A02/s5911/moe_621/201211/t20121113_170437.html
2、《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http://www.moe.gov.cn/srcsite/A02/s5911/moe_621/201211/t20121113_170437.html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点击下载
4、《关于做好2018年湖北省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的通知》(鄂科协发〔2018〕13号)点击下载
5、学术诚信承诺书点击下载
教学办
2019年10月9日